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豫人社〔2018〕8号文件规定,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、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,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本次符合补贴条件的1人,共求职创业补贴300元。
义马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2021年2月7日
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公示.pdf